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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中國企業境外投資常見問題(二)

答案
問:
哪些類型的投資活動屬於境外投資?
答:
中國《企業境外投資管理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令第11號)所稱“境外投資”,是指中國境內企業直接或通過其控制的境外企業,以投入資產、權益或提供融資、擔保等方式,獲得境外所有權、控制權、經營管理權及其他相關權益的投資活動。主要包括但不限於下列情形:

  • 獲得境外土地所有權、使用權等權益;
  • 獲得境外自然資源勘探、開發特許權等權益;
  • 獲得境外基礎設施所有權、經營管理權等權益;
  • 獲得境外企業或資產所有權、經營管理權等權益;
  • 新建或改擴建境外固定資產;
  • 新建境外企業或向既有境外企業增加投資;
  • 新設或參股境外股權投資基金;
  • 通過協議、信托等方式控制境外企業或資產。

前述所稱“控制”,是指直接或間接擁有企業半數以上表決權,或雖不擁有半數以上表決權,但能夠支配企業的經營、財務、人事、技術等重要事項。

問:
在港澳臺地區投資是否屬於境外投資?
答:
中國企業赴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投資視同境外投資。

問:
中國企業開展境外投資時在國內需辦理什麽手續?
答:
中國企業開展境外投資時,在國內應按照中國的法律規定,向商務主管部門和發改部門申請辦理境外投資備案或核準手續,向外匯管理局辦理資本項下的外匯登記手續。

問:
商務部門簽發的《企業境外投資證書》有有效期嗎?
答:
有。《企業境外投資證書》的有效期為2年。2年內未實際開展境外投資的,證書自動失效。

問: 發改部門的境外投資項目核準文件或備案通知書有有效期嗎?
答:
有。發改部門的境外投資項目核準文件或備案通知書的有效期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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