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企業境外投資常見問題(二)
問: |
哪些類型的投資活動屬於境外投資? |
答: |
中國《企業境外投資管理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令第11號)所稱“境外投資”,是指中國境內企業直接或通過其控制的境外企業,以投入資產、權益或提供融資、擔保等方式,獲得境外所有權、控制權、經營管理權及其他相關權益的投資活動。主要包括但不限於下列情形:
前述所稱“控制”,是指直接或間接擁有企業半數以上表決權,或雖不擁有半數以上表決權,但能夠支配企業的經營、財務、人事、技術等重要事項。 |
問: |
在港澳臺地區投資是否屬於境外投資? |
答: |
中國企業赴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投資視同境外投資。 |
問: |
中國企業開展境外投資時在國內需辦理什麽手續? |
答: |
中國企業開展境外投資時,在國內應按照中國的法律規定,向商務主管部門和發改部門申請辦理境外投資備案或核準手續,向外匯管理局辦理資本項下的外匯登記手續。 |
問: |
商務部門簽發的《企業境外投資證書》有有效期嗎? |
答: |
有。《企業境外投資證書》的有效期為2年。2年內未實際開展境外投資的,證書自動失效。 |
問: |
發改部門的境外投資項目核準文件或備案通知書有有效期嗎? |
答: |
有。發改部門的境外投資項目核準文件或備案通知書的有效期為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