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有限公司設立常見問題 16
問: |
有限公司成立後,如統一編號的數字不滿意,可否申請變更統一編號? |
答: |
可以,申請變更時需檢附申請書並敘明理由,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統一編號。 |
問: |
公司統一編號申請變更有次數上的限制嗎? |
答: |
公司統一編號只能變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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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
公司成立時,公司文件可採自領方式嗎?應如何領件? |
答: |
公司申請登記時,勾選自領公司文件並填寫領件人資訊,領件人應攜帶身分證證明文件正本及公司登記之公司及負責人章,安排領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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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
如有限公司股東過世,應何時辦理變更股東資訊? |
答: |
當公司接到通知後15日內,應辦理繼承變更登記或股東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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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
公司因業務需要,如向經濟部申請公司文件影本證明可如何申請? |
答: |
應該以公司負責人名義申請,並檢附申請書1份、負責人身份證影本1份、委託書1份(有委託代理人申請者須附)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