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有限公司设立常见问题 16
问: |
有限公司成立后,如统一编号的数字不满意,可否申请变更统一编号? |
答: |
可以,申请变更时需检附申请书并叙明理由,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统一编号。 |
问: |
公司统一编号申请变更有次数上的限制吗? |
答: |
公司统一编号只能变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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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
公司成立时,公司文件可采自领方式吗?应如何领件? |
答: |
公司申请登记时,勾选自领公司文件并填写领件人信息,领件人应携带身分证证明文件正本及公司登记之公司及负责人章,安排领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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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
如有限公司股东过世,应何时办理变更股东信息? |
答: |
当公司接到通知后15日内,应办理继承变更登记或股东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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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
公司因业务需要,如向经济部申请公司文件复印件证明可如何申请? |
答: |
应该以公司负责人名义申请,并检附申请书1份、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书1份(有委托代理人申请者须附)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