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年金喪葬給付申請
問: |
要符合什麽條件才能請領國民年金的喪葬給付? |
答: |
只要是在國民年金加保期間(65歲前)死亡的被保險人,就可以由「支出殯葬費的人」請領喪葬給付。 |
問: |
國民年金退保期間死亡可以請領國民年金的喪葬給付? |
答: |
如果是在「國民年金退保期間」或「65歲以後」死亡的人,由於死亡時不是國民年金被保險人,所以不能請領國民年金的喪葬給付。 |
問: |
喪葬給付可以領到多少錢? |
答: |
自2023年1月15日起,喪葬給付金額為19,761元×5=98,805元。 |
問: |
請領喪葬給付要怎麽申請? |
答: |
請備妥下列書件寄送到勞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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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
有規定要在多久期限內提出申請嗎? |
答: |
喪葬給付必須在被保險人死亡次日起算5年內提出申請,如果超過5年後才提出申請,因為已經超過申請期限,勞保局會不予給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