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互聯網平臺企業涉稅信息報送規定的相關問答(一)
問: |
互聯網平臺企業指的是什麽? |
答: |
互聯網平臺企業,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規定的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以及其他為網絡交易活動提供網絡經營場所、交易撮合、信息發布等營利性服務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 |
問: |
互聯網平臺從業人員指的是什麽? |
答: |
互聯網平臺從業人員,是指通過互聯網平臺以個人名義提供營利性服務的自然人。 |
問: |
互聯網平臺企業應當在什麽時間報送涉稅信息? |
答: |
互聯網平臺企業應當自規定施行之日起30日內或者自從事互聯網經營業務之日起30日內向其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平臺域名、業務類型、相關運營主體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以及名稱等信息。 |
問: |
互聯網平臺企業涉稅信息報送規定什麽時間開始施行? |
答: |
互聯網平臺企業涉稅信息報送規定自2025年6月20日正式公布並施行。 |
問: |
互聯網平臺企業只需要報送一次涉稅信息嗎? |
答: |
互聯網平臺企業應當於季度終了的次月內,按照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身份信息、收入信息的具體類別和內容,向其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平臺內經營者和從業人員的身份信息以及上季度收入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