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墊償基金適用對象
問: |
勞工要負擔工資墊償基金嗎? |
答: |
工資墊償基金是完全由雇主負擔,勞工不必負擔。 |
問: |
公司已繳納的工資墊償基金,在公司歇業後沒有發生積欠員工工資、退休金或資遣費時,可否退還? |
答: |
雇主按月提繳之工資墊償基金,是供雇主於歇業、清算或宣告破產而發生積欠工資、退休金、資遣費時,作為墊償之用,性質屬共同基金,所以無法退還。 |
問: |
雇主沒有按時繳納工資墊償基金對勞工會有影響嗎? |
答: |
雇主如拖欠工資墊償基金,之後已補繳費者,勞工仍然可以申請墊償。 |
問: |
是不是加入勞保,就適用工資墊償基金制度? |
答: |
並非投保勞保就適用工資墊償基金制度,必須是符合勞基法所稱的「勞工」才適用。 |
問: |
只有參加就業保險或職業災害保險之勞工,要不要提繳工資墊償基金? |
答: |
只要是適用勞基法的勞工,就是工資墊償基金的提繳對象,故僅參加就業保險或職業災害保險之勞工,雇主仍應依規定為其提繳工資墊償基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