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垫偿基金适用对象
问: |
劳工要负担工资垫偿基金吗? |
答: |
工资垫偿基金是完全由雇主负担,劳工不必负担。 |
问: |
公司已缴纳的工资垫偿基金,在公司歇业后没有发生积欠员工工资、退休金或资遣费时,可否退还? |
答: |
雇主按月提缴之工资垫偿基金,是供雇主于歇业、清算或宣告破产而发生积欠工资、退休金、资遣费时,作为垫偿之用,性质属共同基金,所以无法退还。 |
问: |
雇主没有按时缴纳工资垫偿基金对劳工会有影响吗? |
答: |
雇主如拖欠工资垫偿基金,之后已补缴费者,劳工仍然可以申请垫偿。 |
问: |
是不是加入劳保,就适用工资垫偿基金制度? |
答: |
并非投保劳保就适用工资垫偿基金制度,必须是符合劳基法所称的「劳工」才适用。 |
问: |
只有参加就业保险或职业灾害保险之劳工,要不要提缴工资垫偿基金? |
答: |
只要是适用劳基法的劳工,就是工资垫偿基金的提缴对象,故仅参加就业保险或职业灾害保险之劳工,雇主仍应依规定为其提缴工资垫偿基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