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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馬來西亞公司註冊辦事處保存的文件Q&A

答案
問: 什麼是註冊辦事處?
答: 公司的註冊辦事處通常設在公司秘書辦公室,用於保存所有法定記錄、登記冊、會議記錄和公司鋼印。它充當公司與馬來西亞公司委員會(“CCM”)以及其他政府機構之間的中介。

問: 註冊辦事處地址的條件有哪些?
答: 註冊辦事處地址必須是實體地址,而不是網站等虛擬地址。此外,註冊辦事處地址必須位於馬來西亞,即公司成立所在地。

問: 哪些文件必須存放在註冊辦事處?
答: 《公司法2016》第47條規定,某些文件必須保存在註冊辦事處,包括公司註冊通知、章程、證書、登記冊、董事會及股東會議記錄、給所有股東的書面通訊、財務報表、會計記錄、抵押文件等。

問: 《公司法2016》第 47 條要求的文件可以保存在其他地方嗎?
答: 可以。除了董事會會議記錄和決議外,所有其他根據《公司法2016》第47條要求保存的文件可以存放在註冊辦事處以外的地方,但公司必須向CCM提交相關通知。

問: 公司可以擁有一個以上的註冊辦事處嗎?
答: 不行,一家公司只能擁有一個註冊辦事處。

問:
註冊辦事處地址可以更改嗎?
答:
可以,註冊辦事處地址如有任何變更,公司應在變更後的14天內通知C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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