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中國《藥品經營許可證》的相關問答(四)
問: |
《藥品經營許可證》許可事項變更應如何申請? |
答: |
變更《藥品經營許可證》載明的許可事項的,應當向發證機關提出藥品經營許可證變更申請。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變更許可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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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
《藥品經營許可證》許可事項變更需要多長時間? |
答: |
《藥品經營許可證》許可事項變更申請,發證機關應當自受理變更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準予變更或者不予變更的決定。 |
問: |
《藥品經營許可證》登記事項變更應如何申請? |
答: |
《藥品經營許可證》載明的登記事項發生變化的,應當在發生變化起三十日內,向發證機關申請辦理藥品經營許可證變更登記。 |
問: |
《藥品經營許可證》登記事項變更需要多長時間? |
答: |
《藥品經營許可證》登記事項變更申請,發證機關應當在十日內完成變更登記。 |
問: |
《藥品經營許可證》遺失應該怎麽辦? |
答: |
《藥品經營許可證》遺失的,應當向原發證機關申請補發。原發證機關應當及時補發《藥品經營許可證》,補發的《藥品經營許可證》編號和有效期限與原許可證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