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北京市場主體歇業的相關問答(一)
問: |
市場主體歇業指的是什麽? |
答: |
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經營困難的,市場主體可以自主決定在一定時期內歇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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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
哪些市場主體可以申請歇業? |
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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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
市場主體決定歇業之前需要做什麽? |
答: |
市場主體應當在歇業前與職工依法協商勞動關系處理等有關事項,並向登記機關辦理備案。 |
問: |
市場主體歇業由什麽部門負責? |
答: |
市級、區級人民政府負責市場主體登記管理的部門是歇業備案的登記機關。 |
問: |
市場主體可以申請歇業多長時間? |
答: |
市場主體首次申請歇業後,可以在期限屆滿前申請延長歇業期限,也可以在恢復經營後再次申請歇業,但歇業期限累計不得超過3年。 |
問: |
市場主體申請延長歇業期限,應當在什麽時候申請? |
答: |
市場主體申請延長歇業期限的,應當在期限屆滿前30日內辦理備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