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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 - 中國

問題

關於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稅征收管理辦法的相關問答

答案
問:
采取統一配送成品油方式設立的非獨立核算的加油站,在同一縣市的,由誰繳納增值稅?
答:
采取統一配送成品油方式設立的非獨立核算的加油站,在同一縣市的,由總機構匯總繳納增值稅。

問:
對統一核算,且經稅務機關批準匯總繳納增值稅的成品油銷售單位跨縣市調配成品油的,是否征收增值稅?
答:
不征收增值稅。

問:
加油站以收取加油憑證(簿)、加油卡方式銷售成品油的,是否可以向用戶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答:
不可以向用戶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問:
發售加油卡、加油憑證銷售成品油的納稅人在售賣加油卡、加油憑證時,是否征收增值稅?
答: 不征收增值稅。

問:
發售加油卡、加油憑證銷售成品油的納稅人在售賣加油卡、加油憑證時,如購油單位要求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應怎樣處理?
答: 發售加油卡、加油憑證銷售成品油的納稅人在售賣加油卡、加油憑證時,如購油單位要求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待用戶憑卡或加油憑證加油後,根據加油卡或加油憑證回籠記錄,向購油單位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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