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台湾外国专业人才适用劳工退休金制度
台湾外国专业人才延揽及雇用法自2026年1月1号起修正施行,从事专业工作的专业人才适用台湾劳工退休金条例之退休金制度(下称劳退新制),即无论是否取得永久居留身分,即适用劳退新制。雇主应依法按月为员工提缴不低于其每月工资6%之退休金,储存于台湾劳保局设立之劳工退休金个人专户。
什么是外国专业人才呢? 外国专业人才指的是依外国专业人才延揽及雇用法第4条规定,外国专业人才在台湾从事「专业工作」之外国人(俗称白领工作者,不包含中阶与蓝领工作者)。
关于退休金的提缴,除了雇主应按月帮劳工提缴不低于每月工资6%的退休金到个人专户外,劳工自己也可在每月工资6%范围内弹性自愿提缴退休金。参加自愿提缴退休金有三大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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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劳工退休金个人专户累积金额,强化退休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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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提缴金额不计入提缴年度薪资所得课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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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提缴金额每年也可参与分配投资运用收益,请领时如低于依当地银行2年定期存款利率所计算的保证收益,将由国库补足。
台湾劳退新制的请领条件为劳工年满60岁,工作年资未满15年者,请领一次退休金;工作年资满15年以上者,选择请领月退休金或一次退休金。有关请领条件的工作年资,是以实际提缴退休金的年资予以累积计算,不会因为转换工作而中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