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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婴留职停薪的健保费与补充保费
| 问: |
员工育婴留停时,公司负担及员工自付的健保费应如何缴纳? |
| 答: |
员工于育婴留停期间可以选择于原公司继续投保或选择办理转出。如员工选择于原公司继续投保,不得调降其投保金额,并填写「继续投保及异动申报表」;公司负担的健保费,由台湾劳动部门补助,免予缴纳,不会出现在公司的保险费缴款单。员工应自付的健保费,缴款单将由健保署寄发,由员工自行持单缴纳,缴纳期限可递延3年。 |
| 问: |
育婴留停期间,员工依附眷属健保费如何缴纳? |
| 答: |
健保费员工自付部分,如有眷属依附投保,缴款金额则会包含本人及眷属,缴款单将由健保署寄发,由员工自行持单缴纳,缴款期限得递延3年。公司负担部分,由台湾劳动部门补助。 |
| 问: |
母亲要办理育婴留职停薪,也顺便要帮新生儿健保加保,应如何办理? |
| 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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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 |
育婴留停期间的投保金额,是否计入投保单位补充保险费之投保金额总额? |
| 答: |
一般来说,公司应负担补充保险费,系以「每月支付之薪资所得总额」扣除「受雇者当月投保金额总额」计算。员工育婴留停期间,公司并无支付薪资给该员工,故育婴留停的员工,不计入投保单位「受雇者当月投保金额总额」。 |
| 问: |
年终及奖金发放日适逢员工育婴留职停薪,雇主可以不发给吗? |
| 答: |
公司发放年终或奖金时,如以员工考绩、年资等做为发放依据,而育婴留职停薪的员工如已符合发放条件,不能以「发放日当天不在职」为由拒绝发放,公司仍要依约定或按在职时间比例发给年终奖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