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纳闽公司Q&A
| 问: |
关闭纳闽公司的常见方式有哪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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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闽公司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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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 |
纳闽公司在申请除名或自愿清盘前应满足哪些条件? |
| 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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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 |
常驻秘书辞任后,公司何时会被除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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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无任何反对的情况下,纳闽金融服务管理局(LFSA)将于常驻秘书辞任之日起1个月后将公司从登记册中除名。持续被除名18个月后,公司将被视为正式注销。 |
| 问: |
公司在哪些情况下需要申请清盘而非除名? |
| 答: |
公司在以下情况下应进行自愿清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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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 |
通过清盘方式注销公司需要多久? |
| 答: |
纳闽公司的自愿清盘程序通常需要大约6至8个月。公司在获得LFSA批准并签发解散证书后即被视为正式注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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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
纳闽公司在关闭后是否仍需保留会计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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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
是的。所有纳闽公司在注销后必须保存其会计记录及相关文件在马来西亚不少于7年。马来西亚内陆税收局在该期间内有权要求查阅相关文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