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代理于马来西亚注册成立一家有限责任合伙企业,以及提供首年注册地址、马来西亚当地合规官,协助客户的有限责任合伙企业于马来西亚开设一个银行账户之服务费用为1,550美元。具体而言,本所的服务包含下列各项:
- 有限责任合伙企业注册
具体而言,本所会协助客户办理以下马来西亚有限责任合伙企业注册相关事宜:
(1)回答客户关于马来西亚有限责任合伙企业注册及维护的各项问题;
(2)就合伙企业的架构等事项与客户沟通确认;
(3)名称查重及预留(如拟经营属受规管业务而需要另外申请许可或批准,则可能会增加费用);
(4)编制合伙企业登记申请文件;
(5)定时向客户汇报登记办理进度;
(6)订制一个公司套装,内含公司印章(胶印),合伙人和合规官登记册等文件;及
(7)合伙企业关于开立银行账户的书面决议案(如需要)。
- 合规官
马来西亚《有限责任合伙企业法2012》规定所有有限责任合伙企业都需要委任一名合资格的本地居民出任其合规官(Compliance Officer)一职。本报价已经包含由本所提供一名马来西亚合资格人士出任客户有限责任合伙企业之合规官,服务为期一年,以满足《有限责任合伙企业法2012》的有关合规官的规定。
- 注册地址
本所会提供一个马来西亚地址作为客户的马来西亚有限责任合伙企业之注册地址以符合《有限责任合伙企业法2012》有限责任合伙企业注册地址的规定。本报价包含一年的注册地址服务,到期可以更新。本所提供的注册地址只是为了满足有限责任合伙企业注册的要求。有限责任合伙企业之实际营运地址可不同于其注册地址。
提供注册地址期间,本所会通过电邮通知客户有关接收之政府、商业信件及快递。如若需转寄该等信件,启源会就此收取额外之手续费,另加实际发生之邮资。
如非特别说明,本所提供的注册地址即为本所马来西亚办事处之地址。如客户对注册地址有特别要求,本所可以为客户安排,但费用可能会有所增加。
- 马来西亚银行账户
由本所提供协助,为您的有限责任合伙企业在马来西亚指定银行开设一个帐户。根据一些银行的要求,所有申请于马来西亚银行开设帐户的有限责任合伙企业,必须安排所有授权签字人以及最少一名合伙人亲自到马来西亚办理开户手续。本事务所提供的马来西亚有限责任合伙企业银行帐户开设服务,仅仅限于提供协助,银行有权决定是否接受任何有限责任合伙企业的开户申请。如果开户不成功,启源无须承担任何责任,也不会退还开户服务费。
备注:
(1)上述报价已经包含本事务所的服务费用以及申请有限责任合伙企业注册的政府规费。但不包含申请有限责任合伙企业注册过程中产生的文件快递费用,如有。
(2) 本报价假设有限责任合伙企业所经营之业务无需额外申请牌照或许可。如需另行申请许可或执照,本所可以代办,费用另议。
(3)本报价不包含起草合伙协议书。本所可以为客户编制合伙协议书,费用另议。
(4)上述报价皆为不含税价,如需要本所开具增值税(或营业税)发票,需根据当地税率额外收取税费。
启源会于收到客户的委托确认后来,开具所委托业务的费用账单并把账单连同汇款银行资料及付款指引电邮给客户,以便客户安排付款。麻烦客户于办理汇款时在汇款信息栏填写本所的账单编号或者档案编号,并且在汇款后电邮一份汇款凭证予我们,使我们可以更为容易的追踪客户的款项。鉴于服务性质,本所要求预先全额收取服务费。并且,除非特殊情况,一旦开始提供服务,服务费用一般不会获得退还。
本所接受现金、银行转账、汇款及PAYPAL(信用卡)。如以PAYPAL支付,需额外支付5% 的手续费。
- 合伙企业名称
首先,合规官必须向注册处处长申请保留合伙企业拟用名称以便注册处处长确认该名称的可用性。有限责任合伙企业的名称应以“ Perkongsian Liabiliti Terhad "或其缩写 " PLT "结尾。
若名称含有某些词语可能会延长审批时间,例如accounting (會計), law(法律), consultancy(顧問)等,可能表明该有限责任合伙企业的成立是为了从事某些专业活动或特许经营业务。如涉及专业/特许行业,在递交申请时应同时附上相关監管机构的批准函。
合伙企业名称的保留申请在获得批准后,将会被保留30天。
- 业务性质
有限责任合伙企业不得用于慈善目的、非法目的或有损马来西亚公共和平、福利或良好秩序或道德的目的。
如有限责任合伙企业的业务活动涉及任何专业行业,即特许会计师、辩护律师、律师以及秘书之特许行业,应事先获得《有限责任合伙企业法2012》第一附表第三栏中指定的理事机构的批准函。
- 注册地址
有限责任合伙企业必须在马来西亚备有一个注册地址,用于接收政府及法律文书,备存其各项法定记录册。启源可以为客户提供一个位于马来西亚当地的注册地址用于有限责任合伙企业的登记。
- 合伙人
有限责任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应由至少2名自然人或法人团体组成,如从事专业/特许行业的合伙人仅限于自然人,且该自然人应具有相关专业资格。《有限责任合伙企业法2012》对合伙人的人数没有上限,也没有要求合伙人常居于马来西亚。
合伙人应购买专业赔偿保险,保险金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处处长与理事机构协商后批准的金额。
- 合伙协议
有限责任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应受限于合伙协议。合伙协议应以马来语或英语编写,并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 有限责任合伙企业名称;
(2) 有限责任合伙企业的业务性质;
(3) 各合伙人的出资额; 及
(4) 合伙人同意成为有限责任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 合规官
有限责任合伙企业应从其合伙人或根据《公司法2016》有资格担任秘书的人中任命至少1名符合以下条件的合规官(Compliance Officer):
(1) 年满18周岁;
(2) 马来西亚公民或永久居民;
(3) 通常居住于马来西亚;
(4) 非破产者; 及
(5) 根据《公司法2016》,有资格担任董事或秘书的人士。
合规官在向注册处处长申请注册时,应亲身前往临近的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办公室进行身份验证后,方可代表合伙人或有限责任合伙企业提交注册申请。
如果有限责任合伙企业未事先指定其合规官,所有合伙人均可被视为合规官并有权代表该有限责任合伙企业。
合规官的主要职责如下:
(1) 向注册处申请登记及变更有限责任合伙企业的信息;
(2) 保存和更新有限责任合伙企业的登记册和法定记录;及
(3) 根据《有限责任合伙企业法2012》的规定展示公司名称。
如合规官违反上述职责而导致有限责任合伙企业受到行政处罚,该合规官个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处罚责任,除非能自证免责。
- 注册通知及证明
合规官向注册处递交合要求的申请文件后,注册处处长会发出注册通知,通知中将载明有限责任合伙企业的名称、注册成立日期及注册号码。该注册通知为有限责任合伙企业登记成立的合法有效证明。如需注册证书,有限责任合伙企业应向注册处提出申请并需额外支付费用。
因此,如客户需要注册证书,则可以于委托办理有限责任企业登记时提出要求。
根据《有限责任合伙企业法2012》,有限责任合伙企业应遵守的主要规定有:
- 变更登记
有限责任合伙企业应在注册信息发生任何更改起的14天内通知注册处处长。
- 保存登记册和法定记录
有限责任合伙企业应在其注册地址保存以下记录:
(1) 注册通知;
(2) 合伙人和合规官登记册;
(3) 最近的年度申报;
(4) 根据《有限责任合伙企业法2012》提交的任何声明;
(5) 根据《有限责任合伙企业法2012》签发的任何证书(如有);
(6) 有限责任合伙协议及其任何修正案;
(7) 有关财产抵押/质押的任何文件; 及
(8) 任何注册处处长要求保存的其他文件。
- 会计记录的保存
为真实和公平地了解有限责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有限责任合伙企业应保存足以解释其交易和财务状况的会计和其他资料,保存地点应位于注册办事处或合伙人认为合适且已通知注册处处长的其他地方。 前述会计记录资料应保留不少于七年。
根据法规,有限责任合伙企业的账目无需审计,但有限责任合伙企业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 年度申报
有限责任合伙企业应在其财政年度结束后的90天内向注册处处长提交一份由任何两名合伙人签署的声明,说明该有限责任合伙企业是否有能力支付到期应偿还的债务及其他事项。有限责任合伙企业的第一次年度申报,应在其注册之日起的18个月内提交。
- 税务申报
与有限公司相似,有限责任合伙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一般为24%。如出资额为250万令吉或以下的有限责任合伙企业,首60万令吉的应税所得可享税务优惠,以17%的优惠税率计算及缴纳企业所得税。
合伙人在任何时侯取得有限责任合伙企业分派的利润或权利均为免税,无论是在该合伙企业宣告派息时或之前、或是记入账目时、或是在实际支付时,该合伙人均无需纳税。但合伙人从有限责任合伙企业取得的任何报酬、津贴和实物等均应照章纳税。
有限责任合伙企业的最高所得税率为24%,而个人的最高所得税率可高达28%,启源建议合伙企业及合伙人应提前做好税务筹划,以降低综合税负。
办理马来西亚有限责任合伙企业注册,客户需要准备及提供下列资料及文件:
- 合伙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护照或马来西亚居民身份证)影印本及住址证明复印件(例如水电费单、银行月结单、电话费单等)。如合伙人是法人团体,请提供公司注册证书、公司章程、周年申报表(或類似性質之文件)及显示公司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姓名及住址之相关文件;
- 如果马来西亚有限责任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是另外一个公司,一份清楚显示马来西亚有限责任合伙企业与其最终权益所有人关系的集团架构图;
- 填写妥当之马来西亚有限责任合伙企业注册订单表格(由启源提供)。
上述身份证明文件必须由启源或注册会计师、律师或公证人证明。客户可以携带合伙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到我们的任何办事处,我们将免费进行认证。
如上列文件并非以英文编制,请提供一份英文翻译版本。
一般情形下,本所可以在14个工作日之内完成您的马来西亚有限责任合伙企业的注册手续(假设无需申请牌照或许可),但文件快递需时另加约3个工作日。银行账户开户需时约4个星期。具体程序及时间请参阅下表。七、 马来西亚有限责任合伙企业成立后客户可得到之文件
步骤
描述
时间(日)
1
客户向启源确认委托办理马来西亚有限责任合伙企业注册业务,本所开具账单予客户安排付款
由客户决定
2
客户提供第五节所列注册所需资料给本所,同时安排支付本所的服务费用
由客户决定
3
本所与客户安排进行视频认证马来西亚有限责任合伙企业合伙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或客户也可以自行安排由合伙人所在地的公证处、律师或会计师认证该等文件,然后把经认证文件快递到本所任何一个办事处)
由客户决定
4
确定拟用有限责任合伙企业名称可用后,本所向马来西亚公司注册处预留有限责任合伙企业名称
2 - 3
5
本所编制有限责任合伙企业注册等相关文件,并把该等文件电邮给客户审阅及签署
1 - 2
6
客户收到文件后,根据指示在指定的位置签署,然后把全部已签署之注册文件寄回本所办事处。客户也可以到本所的各个办事处签署上述注册文件
由客户决定
7
本所把客户签署妥当之文件提交予给马来西亚公司注册处审核,并缴纳指定金额的注册费
1 - 2
8
公司注册处进行文件审核,如果没有问题,一般会于二个到三个工作日内发出注册通知书(Notice of Registration)。如客户需要注册证书,则可以此时向公司注册处提出申请。
2 – 3
9
收到有限责任合伙企业注册证书后,本所安排印制合伙人和合规官登记册、刻制印章等工作
2 - 4
10
启源快递有限责任合伙企业套装到客户指定的地址。客户也可以亲自到本所的任何一个办事处领取有限责任合伙企业套装
1
11
启源与银行预约,安排客户亲自到马来西亚办理有限责任合伙企业账户开设事宜(如需要)
客户计划
马来西亚有限责任合伙企业注册手续办理完毕,我们会把下列文件寄给客户存盘:
- 有限责任合伙企业注册证明书;
- 合伙人登记册;
- 合规官登记册;
- 一个刻有有限责任合伙企业名称和【有限责任合伙企业代表】字词的胶印;
- 银行账户资料(开户成功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