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休假天数应根据雇员的累计工作时间确定。员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视为累计工作时间。具体规则如下:二、 如何计算新任职员工的年假天数?
工作时间
年休假天数
不满1年
无
已满1年不满10年
5天
已满10年不满20年
10天
已满20年
15天
新入职员工可享受的年假天数应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员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计算所得结果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员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员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用人单位应统筹安排员工休年休假。用人单位未能安排员工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员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其未休年休假期间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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