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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免税额 – 外籍人士在中国工作

个人免税额 – 外籍人士在中国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允许在计算外国居民纳税人的个人所得税时从某些类别的收入中扣除,具体如下。

序号

应纳税所得额

免除额

1

工资薪金收入

每月人民币 5,000

2

源自个人服务,作者的报酬,特许权使用费或财产租赁的收入:

3

单笔支出不超过人民币4,000

人民币 800

4

单笔支出超过4,000元的

20%


附注:
  1. 对于来自个人服务补偿,作者的报酬,特许权使用费或财产租赁的收入,交易的经济实质将决定是否分几次收取的收入,每笔不超过4,000元人民币(因此有资格获得800元的标准扣除额)将被视为一次性付款。如果分期付款是一次经济交易的结果,则将被视为一次性付款。实际费用不能从个人服务补偿,作者酬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中扣除。可以有限扣减与财产租赁有关的费用。
  2. 利息,股息,投资红利,或有收入和其他种类的收入,应按收入总额上征税而不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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