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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人士在上海申请家属签证

外籍人士在上海申请家属签证

在上海的外籍人士可以通过申请S1、S2、团聚类居留许可和个人事务类居留许可与家人团聚。其中可以申请家属签证的家庭成员一般是指配偶、(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孙子女。家庭成员在未到中国之前,可先向中国驻当地使领馆申请S1和S2签证。团聚类居留许可或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只能向外籍人士申请学习或工作类居留许可的所属中国境内的出入境申请。

每类家属签证都需要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和出生证。须由民政、卫生或公安等政府部门、公证机构或申请人本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签署海牙认证的相关国家可免于中国驻当地使领馆的认证。

S1签证

S1签证是发给持有有效居留许可(学习或工作)的外籍人士的家庭成员,用于在中国境内长期居留。持S1签证入境中国后的外籍成员家属,须在入境后30日内办理居留许可手续。在中国当地出入境管理局办理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时,亲属关系证明可免除申请。其子女或其法律上的子女应在18岁以下。

S2签证

S2签证通常签发给持有有效居留许可的外籍人士的家庭成员,用于在中国境内短期访问。中国领事馆或大使馆通常会签发90天至180天的逗留时间。对于18岁以上的子女或法定子女,由于他们已经成年具备独立民事责任,所以逗留的天数可能会较短。持S2签证的外国人,可以在居留许可材料准备好后,申请居留许可。但是在申请居留许可时,他们仍然需要提供关系证明材料。持S2签证的外国人也可以选择向出入境申请续签S2签证,但只有一次延期机会,并且逗留时间大约是30天。

团聚类居留许可

在沪居住的中国公民或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家庭成员可以申请团聚类居留许可。持Q1签证者入境中国的外籍人士在申请团聚类居留许可时免交亲属关系证明。签证的期限通常为1年至2年。

个人事务类居留许可

持有有效上海居住证的外籍人士的家庭成员可以申请个人事务类居留许可。家庭成员仅指配偶、未满18岁的子女、父母和岳父母。签证的有效期取决于外籍人士的居留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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