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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增值税指南-增值税的核算

中国增值税指南-增值税的核算

一、
增值税的定义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二、
税率

针对中国增值税不同的应税项目及不同类别的纳税主体,本所将增值税税率分为以下四个类别,分别详细列示该四个类别的应税项目内容及对应之税率。

第一类:销售和进口货物,及销售应税劳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第二类:出口货物、服务以及无形资产的增值税税率,适用于所有纳税人
第三类:增值税扣除率,适用于购进农产品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第四类:增值税征收率,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及允许简易征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类别

纳税主体

应税项目

税率/征收率/扣除率

第一类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销售和进口货物 
销售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

贸易/进出口、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销售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

13%9%6%

第二类

所有纳税人

出口货物、服务及无形资产

0%,免税

第三类

购进农产品的一般纳税人

购进农产品

9%10%

第四类

小规模纳税人

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应税服务、无形资产、销售旧货

3%

允许简易征收的一般纳税人

允许简易征收的应税行为

3%5%


三、
应纳税额

增值税纳税人有两种类型: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1.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自2009年1月1日起实行的征收率为3%)

  2.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3. 进项税额

    进项增值税是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通常,一般纳税人从其国内供应商购买商品时,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显示了进项税额;当纳税人从国外供应商进口商品时,其进项税额则显示在海关完税凭证上。

    在下述情况下,进项税额无法抵扣:

    (1)未取得有效的证明文件,如增值税专用发票;
    (2)会计核算不健全,无法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3)未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如小规模纳税人;
    (4)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5)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6)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4. 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是销售商品、提供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销售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纳税人应支付的增值税。

    销项税额的计算公式为: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其中,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四、
出口退税的核算-免抵退税

出口退税的核算非常复杂。出口退税指的是将应缴或已缴增值税退还给出口商或免征增值税。此类增值税退税称作“出口免抵退税”。简言之,免抵退税系统下,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交增值税额的确定采用如下公式: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出口销售额-保税进口额)X(增值税税率-退税率)

保税进口是指用于制造出口货物的原材料或商品的进口。一般来说,对保税进口不征收关税和进口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的现行增值税税率为13%,而适用的退款税率因产品而异。

根据以上公式,如果企业出口的商品享受较高的增值税退税,将导致较低的免税和不可抵扣的增值税额。这将导致应交增值税减少。如果应交的增值税为负数,则有机会根据适用的限额申请增值税退税。

请注意,实际上,出口免抵退税的计算比上述公式更为复杂,因为企业可能会进行工厂转移或间接出口销售,在这些转移或间接出口销售中,商品被视为出于海关目的而被出口,而实际被转移到中国的另一实体进行进一步处理。从行政角度看,出口增值税退税的申请必须遵守中国海关、税收和外汇有关法规,并获得必要的文件。否则,即使已实际出口商品,也没有资格享受出口免抵退税政策。


参考资料:
【中国增值税税率表2019】
https://www.kaizencpa.com/chs/Knowledge/info/id/604.html
https://www.kaizencpa.com/chs/Knowledge/info/id/6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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