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下
纳税人适用的征收率及相关优惠政策
中国财务部、税务总局于2020年4月8日发布《关于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规定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启源针对该优惠政策,将小规模纳税人及简易计税方法下的一般纳税人适用征收率及相关优惠政策做出以下汇总,供启源客户参考。
根据增值税的规定,在特定情况下,为了减轻纳税人负担,对一些特定的经营行为,除小规模纳税人外,一般纳税人同样可以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征税。简易计税方法的增值税征收率除了财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征收率统一为3%。此外,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确定了5%的征收率。
经营行为及适用征收率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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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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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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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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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应税服务、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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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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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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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发生按规定适用或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特定应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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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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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以及符合规定情形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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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减按2%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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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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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销售旧货(除销售二手车适用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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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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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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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减按1%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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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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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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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减按0.5%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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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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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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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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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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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建或者取得的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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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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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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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不动产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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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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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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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经营租赁不动产 (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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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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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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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不动产经营租赁(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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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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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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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营改增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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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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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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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出租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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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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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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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不动产融资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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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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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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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提供的人力资源外包服务,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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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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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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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除外选择差额纳税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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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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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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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出租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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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减按1.5%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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