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应纳税额在一角以上的,其尾数不满五分的不计,满五分的按一角计算缴纳。
新印花税法取消了此规定,即自2022年7月1日起,纳税人计算印花税时无须四舍五入,应按照实际计算的金额缴纳印花税。
新印花税法规定,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 如果纳税人签订的合同为含税价,未单独列明增值税,则须按全额计缴印花税。
原《印花税暂行条例》对于境外个人如何缴纳印花税,能否实行源泉扣缴均无规定。新印花税法规定,纳税人为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有代理人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由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纳印花税,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原《印花税暂行条例》对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未明确规定,新印花税法对纳税时间和纳税地点规定如下:
- 计征方式
① 按季、按年计征:纳税人应当自季度、年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
② 按次计征: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
③ 证券交易印花税按周解缴:证券交易印花税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每周终了之日起五日内申报解缴税款及银行结算的利息。
- 纳税地点
① 单位纳税人: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
② 个人纳税人:向应税凭证书立地或者纳税人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
③ 不动产产权发生转移: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
序号
印花税暂行条例(旧)
印花税法(新)
税目
计税依据与税率
税目
计税依据与税率
1
加工承揽合同
收取费用的万分之五
承揽合同
报酬的万分之三
2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收取费用的万分之五
建设工程合同
价款的万分之三
3
货物运输合同
运输费金额的万分之五
运输合同
运输费用的万分之三
4
-
-
融资租赁合同
租金的万分之零点五
5
产权转移书据
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
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书
价款的万分之三
6
营业账簿
实收资本、资本公积金额的万分之五
营业账簿
实收资本、资本公积金额的万分之二点五
7
权利、许可证照
每件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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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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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交易
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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