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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务-无须缴纳中国印花税的合同

中国税务
无须缴纳中国印花税的合同

一、  借款展期合同

借款展期指借款人在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日期届满之前,向贷款人申请推迟偿还时间。如企业办理借款展期业务使用借款展期合同或其他凭证,其按信贷制度规定仅载明延期还款事项的,可暂不贴花。

二、  融资性售后回租合同

在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人、出租人因出售租赁资产及购回租赁资产所签订的合同,不征收印花税。

三、  委托代理合同

在代理业务中,代理单位与委托单位之间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不属于应税凭证,不贴印花。

四、  同业拆借合同

同业拆借是指根据国家信贷制度规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相互融通短期资金的行为。同业拆借合同不属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贴印花。

五、  租赁承包经营合同

企业与主管部门等签订的租赁承包经营合同,不属于财产租赁合同,不应贴花。

六、  出版合同

出版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贴印花。

七、  咨询合同

技术咨询合同是当事人就有关项目的分析、论证、评价、预测和调查订立的技术合同,须按照“技术合同”税目的规定计税贴花的项目包括:

  1. 有关科学技术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软科学研究项目;
  2. 促进科技进步和管理现代化,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技术项目;
  3. 其他专业项目。

一般的法律、法规、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订立的合同不贴印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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