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五险一金之公积金
问: |
本次《通知》的总体思路是什么?哪些情况下可以提取账户中的公积金? |
答: |
存在以下相关情况时可进行公积金提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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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
在沪工作的外籍人员、获得境外永久(长期)居留权人员和台湾香港澳门居民是否可以参加住房公积金? |
答: |
与本市用人单位建立劳动(聘用)关系,并按照规定分别办理了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或原《上海市居住证》B证)、《外国人就业证》、《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定居国外人员在沪就业核准证》等证件的外籍、获得境外永久(长期)居留权和台、港、澳来沪工作人员,在本人与单位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按照本市现行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等均按照本市现行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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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
申请公积金贷款时经常会发生需要复议情况,哪些情况会发生复议,该如何办理? |
答: |
贷款申请受理过程中,因不连续6个月、欠缴、超龄等不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申请人。需要进行复议,所需办理材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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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
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
答: |
职工租赁住房经本市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办理网签备案的,方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租赁本市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的除外。申请人租赁住房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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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
公积金贷款是否可以办理提前还贷,是否会收取违约金? |
答: |
可以提前还贷。提前部分还款借款人自住房公积金贷款放款之日起满一年,可申请办理提前归还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本息,每次还款金额应不低于6个月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额;借款人申请办理提前归还全部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不受放贷时间限制。借款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不必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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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
购买外地所有权房,如果无法提供购房发票,如何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 |
答: |
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必须提供所购房屋的全额发票。若您购买的是二手房,无法提供购房发票的,那么可以提供国家税务部门出具的契税完税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