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企业注销的相关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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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企业注销的相关问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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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需要终止经营的法定注销事由有哪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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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解散包括哪些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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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基于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非公司企业法人出资人(主管部门)、合伙企业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者分支机构隶属企业(单位)的意愿进行解散。 如公司解散情形包括: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等。合伙企业解散情形包括: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等。个人独资企业解散情形包括:投资人决定解散等。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解散情形包括:成员大会决议解散;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等。 |
问: |
强制解散包括哪些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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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分为行政决定解散与人民法院判决解散。行政决定解散,包括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人民法院判决解散,按照《公司法》规定,因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的情形。 |
问: |
企业注销前依法开展清算时,由法人解散的,应该如何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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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清算义务人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法人的清算程序,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没有规定的,参照适用公司法律的有关规定。 |
问: |
清算组是什么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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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负责清算公司的财产和债券债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