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台湾春节期日出勤及工资给付规定
台湾劳动部门表示,依《劳动基准法》规定,2022年农历除夕(即1月31日)及春节(大年初一至初三,即2月1日至3日)为应放假之日(即俗称之国定假日),雇主应依法给假并给薪,如征得劳工同意于前开休假日出勤,工资应依法加倍发给。
台湾劳动部门说明,一般企业如属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周六为休息日、周日为例假的出勤模式,欲比照2022年度「行政机关办公日历」调整为9天春节连假,可依照「8周弹性工时」规定,于完备「有工会者,经工会同意,如事业单位无工会者,经劳资会议同意」程序后,将2022年年1月22日的休息日与2月4日的工作日调整互换。经此调整后,2月4日将成为休息日,雇主届时如再有需要劳工于该日出勤,应给付休息日加班费。举例而言,月薪为新台币(以下同)36,000元的劳工(以36,000元÷30日÷8小时,推算平日每小时工资额为150元),出勤8小时,其各日出勤工资给付规定如下: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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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31日至2月3日性质为国定假日,依《劳动基准法》第39条规定,休假日出勤加倍发给工资。
试算:150元×8小时×2=2,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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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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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4日及2月5日性质为休息日,依《劳动基准法》第24条第2项有关休息日出勤加给之规定计算。
试算:150元×1⅓×2小时+150元×1⅔×6小时=1,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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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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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6日性质为例假日,非有天灾、事变或突发事件,不得使劳工于例假出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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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劳动部门强调,2022年年春节期间之出勤及工资给付,事业单位应依法办理。雇主如有违反相关规定,劳工可检具相关事证,就近向当地劳工行政主管机关申诉,以维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