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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務 -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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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的有关问答

答え
问:
享受延缓缴纳税费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包括哪些?
答:
制造业中小微是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行业门类为制造业,且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4亿元以下(不含4亿元)的企业和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下(不含2000万元)的企业,包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

问:
享受延缓缴纳税费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的销售额如何规定?
答:
销售额是指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

问:
享受延缓缴纳税费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的年销售额如何规定?
答:
截至2021年9月30日成立满一年的企业,按照所属期为2020年10月至2021年9月的销售额确定。
截至2021年9月30日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按照所属期截至2021年9月30日的销售额/实际经营月份*12个月的销售额确定。
2021年10月1日及以后成立的企业,按照首个申报期销售额/实际经营月份*12个月的销售额确定。

问:
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可以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包括哪些?
答:
延缓缴纳的税费包括所属期为2021年10月、11月、12月(按月缴纳)或者2021年第四季度(按季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除外)、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不包括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时缴纳的税费。

问:
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税费的比率及期限?
答:
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中型企业,可以延缓缴纳规定的各项税费的50%。
符合条件的制造业小微企业,可以延缓缴纳规定的各项税费的100%。
延缓期限为3个月。延缓期届满,纳税人应依法缴纳延缓的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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