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的有关问答
问: |
享受延缓缴纳税费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包括哪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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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业中小微是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行业门类为制造业,且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4亿元以下(不含4亿元)的企业和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下(不含2000万元)的企业,包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 |
问: |
享受延缓缴纳税费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的销售额如何规定? |
答: |
销售额是指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 |
问: |
享受延缓缴纳税费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的年销售额如何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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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1年9月30日成立满一年的企业,按照所属期为2020年10月至2021年9月的销售额确定。 截至2021年9月30日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按照所属期截至2021年9月30日的销售额/实际经营月份*12个月的销售额确定。 2021年10月1日及以后成立的企业,按照首个申报期销售额/实际经营月份*12个月的销售额确定。 |
问: |
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可以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包括哪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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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
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税费的比率及期限? |
答: |
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中型企业,可以延缓缴纳规定的各项税费的50%。 符合条件的制造业小微企业,可以延缓缴纳规定的各项税费的100%。 延缓期限为3个月。延缓期届满,纳税人应依法缴纳延缓的税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