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ご質問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问答(一)

答え
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什么时候开始施行?
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问:
市场主体包括哪些?
答:
市场主体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经营活动的下列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1. 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
2.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3. 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及其分支机构;
4. 个体工商户;
5.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市场主体。

问:
市场主体登记包括什么?
答:
包括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

问:
市场主体的一般登记事项包括什么?
答:
1.  名称;
2. 主体类型;
3. 经营范围;
4. 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
5. 注册资本或者出资额;
6.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负责人姓名。
除此之外,还应当根据市场主体类型登记下列事项:
1.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非公司企业法人出资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2.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姓名及居所;
3.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名称或者姓名、住所、承担责任方式;
4. 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姓名、住所、经营场所;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问:
市场主体登记由哪个部门负责管理?
答: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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