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よくあるご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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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務 - 中国

ご質問

印花税相关问答

答え
问:
纳税人申报缴纳印花税时应填报什么报表?
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9           号)的规定:自2021年6月1日起,纳税人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中一个或多个税种时,使用《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纳税人新增税源或税源变化时,需先填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明细表》。

问:
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交强险)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财产保险合同印花税征税范围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立合同人按保险费收入千分之一贴花。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交强险属于财产保险,应按上述规定缴纳印花税。

问: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印花税优惠是否可以与其他政策叠加?
答: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的优惠政策。因此,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印花税优惠可以与其他政策叠加。

问:
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是否需要征收印花税?
答: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7号)规    定,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问:
印花税应税凭证保存期限多久?
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150号)规定:“一、加强对印花税应税凭证的管理。各级税务机关应加强对印花税应税凭证的管理,要求纳税人统一设置印花税应税凭证登记簿,保证各类应税凭证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登记;应税凭证数量多或内部多个部门对外签订应税凭证的单位,要求其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应税凭证登记管理办法。有条件的纳税人应指定专门部门、专人负责应税凭证的管理。印花税应税凭证应按照《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保存十年。”

问:
营业账簿印花税有什么减免优惠?
答: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8〕50号)规  定:   “自2018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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