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よくあるご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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コーポレート - 香港

ご質問

香港私人有限公司 – 股票证明书

答え
问:
甚么是股票证明书?
答: 股票证明书指出股东拥有该公司的股份,没有相反证据的情况下,它是股东对股份所有权的证明。

问:
在进行股份配发或股份转让后,公司需在何时向股东发出股票证明书?
答:
公司必须在进行股份配发或股份转让后两个月内发出及备妥股份证明书以供交付。

问:
如股东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无法领取股票证明书,股东该怎么办?
答:
股东可以向公司发送通知,要求公司在10天内发出股票证明书。 如果公司在收到通知后的10天内仍未发出股票证明书,则股东可以向法院申请命令。

问:
如公司拥有不同类别的股份,股票证明书中必须包含哪些陈述?
答:
股票证明书必须包含以下陈述:
一、
说明公司的股本被分为不同类别的股份;
二、 指明各类别股份所附带的表决权; 和
三、 如果公司某类别股份并无表决权,则该类别的股票证明书必须包含“无表决权”字样。

问:
如股东丢失或毁坏股票证明书,股东该怎么办?
答:
股东应向公司提交以下文件以重新发行股票证明书:
一、
发出新股票证明书的申请书;
二、
保证书/银行担保; 和
三、
支付发行新股票证明书的费用(如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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