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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与芬兰社会保障互免协定的相关问答

答え
为有效解决中国、芬兰两国在对方国工作的人员双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问题,两国于2014年9月22日正式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芬兰共和国政府社会保障协定》(以下简称《协定》)。《协定》于2016年10月18日正式生效。本文将以问答形式予以解答相关问题,以供启源的客户们参考。

问:
《协定》中互免的险种是什么?
答: 中国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芬兰为与收入相关的年金计划下的老年、残疾和遗属年金及失业保险。

问:
中方哪些人员可以免除在芬兰缴纳相关社会保险费?
答:
一、
派遣人员。指受雇于在中国领土上有经营场所的雇主,依其雇佣关系被雇主派往芬兰领土上为该雇主工作的人员。
二、
自雇人员。指受中国法律规定管辖并且通常在中国领土上工作,临时到芬兰领土上从事自雇工作的人员。
三、
在航海船舶上的雇员。指在悬挂中国船旗的航海船舶上受雇的人员及通常居住在中国领土上,被中国的雇主派遣到悬挂芬兰国旗的航海船舶上工作的人员。
四、
在航空器上受雇的飞行人员。指受雇的企业总部在中国的人员。
五、
外交、领事机构人员和公务员。
六、
例外。中芬两国主管机关或经办机构可同意根据特定人员或人群的情况对《协定》第六至第九条作例外处理,条件是所涉及人员受中芬两国任一国法律规定管辖。

问:
芬兰哪些人员可以免除在中国缴纳相关社会保险费?
答:
芬兰适用免除在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与中方适用人员的条件类同。

问:
派遣人员和自雇人员免除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期限是多久?
答:
派遣人员和自雇人员首次申请免除缴费期限最长为5年。如期限超过5年,经中芬两国主管机关同意,可予以延长。

问:
申请免除缴纳相关社会保险费,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
申请人需提交《参保证明》,申请免除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费。

问:
没有《参保证明》的芬兰在华人员,可以申请免除缴纳相关社会保险费吗?
答:
不可以。凡不能提交《参保证明》的芬兰在华人员,各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按有关规定,督促其参加中国的社会保险。

问:
除了免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外,芬兰在华人员的其他社会保险也可以申请免缴吗?
答:
不可以。除《协定》规定的免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外,芬兰在华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参加中国其他社会保险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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