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コーポレート - 香港

ご質問

要员保险的常见问题

答え
问:
何谓要员保险?
答: 所谓要员保险是指雇主为雇员购买一份保单,为该雇员因死亡,疾病或受伤而引致的营商利润损失投保,而受益人为该雇主。购买这项保险的目的,是在要员因死亡、疾病或受伤而不能工作时,对雇主的营业收入可能引致的损失作出补偿。

问:
假如雇主是独资经营或从事合伙业务,而受保人是该独资经营者或合伙人,那雇主所支付的保费是否可扣税?
答:
税务局不会接受这是一个真正的要员保险,这是因为要员保险仅适用于雇主和雇员关系,而独资经营者或合伙人并不是雇员,故所支付的保费会被视为私人开支而不予扣除。

问:
倘若雇主是一家有限公司,而受保人是拥有该公司大数量股份(持股量达20%)的董事,在这情况下,雇主所支付的保费是否可扣税?
答:
这情况与受保人是独资经营者或合伙人的个案类似,税务局认为该项投保的目的是为保障该公司股份的价值,而董事作为关键人物,其寿命或健康将显著影响股价。此类保费当属资本性质而不予扣除。

问:
如果要员保险保单的赔偿是支付给该名雇员的家属,那雇主所支付的保费是否仍可扣税?
答:
不可以。因为要员保险保单的赔偿是为了补偿雇主的利润损失,而不是为了保障该雇员的家属。

问:
如果雇主根据法例就雇员提供工伤或死亡赔偿而购买保险,则该保单的保费是否可扣税?
答:
即使该份保单并不是要员保险,相关保费也是可予以扣税的,因为有关保费是正常的业务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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