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免税收入、不征税收入的相关问题
问: |
不征税收入包括哪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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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
不征税收入是否就是免税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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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
不是。 免税收入:属于企业的应税所得但按照税法规定免予征收; 不征税收入:不属于企业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效益,是法律上规定不予征收的项目。 最大的区别在于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而形成的费用或因形成资产而计提的折旧、摊销,不允许在税前扣除;但是免税收入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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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
财政性资金适用于哪一种收入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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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
财政性资金适用于不征税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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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
财政性资金作为不征税收入,需符合什么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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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
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才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同时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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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
作为不征收税收入的财政性资金有哪些特殊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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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
企业将符合规定条件的财政性资金作不征税收入处理后,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应税收入总额;计入应税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