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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務 - 中国

ご質問

中国北京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的相关问答

答え
问: 我公司是新办的一家外贸企业(非生产企业),最近出口了一批商品,如何申请出口退税?
答: 在外贸公司第一次申请出口退税前,需要先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

问:
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的途径是什么?
答:
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的途径主要有两个:一是到办税服务大厅,二是电子税务局。但是不是所有城市都已开通电子税务局的该功能,具体情况可以登录电子税务局查询。

问:
如何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
答:
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应于首次申报出口退(免)税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以下资料,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手续,申报退(免)税。

  • 内容填写真实、完整的《出口退(免)税备案表》,其中“退税开户银行账号”须从税务登记的银行账号中选择一个填报。
  • 加盖备案登记专用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 未办理备案登记发生委托出口业务的生产企业提供委托代理出口协议,不需提供第2项、第3项资料。
  • 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问:
办理出口退税的途径有哪些?
答:
出口退税的途径目前有两个,一是用电子口岸卡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办理,二是登录电子税务局在出口退税模块办理。

问:
办理出口退税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答:
一般来说需要准备一下资料和信息:

  • 成本发票
  • 报关单信息
  • 税控盘

问:
出口退税的申报期限还是每年4月30日吗?
答: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国有农用地出租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第四条,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退(免)税或者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在收齐退(免)税凭证及相关电子信息后,即可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未在规定期限内收汇或者办理不能收汇手续的,在收汇或者办理不能收汇手续后,即可申报办理退(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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