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公司-营业项目
问: |
我要如何知道所经营之业务,系属公司登记前必须经主管机关许可,才可从事?如何查询许可机关? |
答: |
公司所营事业系依经济部门「公司行号及有限合伙营业项目代码表」所定细类之代码登记,其代码后缀只要是「1」,就代表必须先取得主管机关许可函,才能据以办理公司登记事宜。 |
问: |
请问营业项目登记有数量限制吗? |
答: |
没有数量限制,建议以公司实际营运相关之项目进行登记。 |
问: |
请问营业项目登记的顺序会影响实际营运吗? |
答: |
不会,通常会将主要业务排在前列,次要业务活动列于后面。 |
问: |
请问登记营业项目会与课税比例有关连吗? |
答: |
根据实质课税原则,无论主管机关登记之营业项目种类为何,仍须以实际经济活动为准。 |
问: |
请问营业项目可以在注册后增加吗? |
答: |
可以的,公司可因实际营运需求于公司注册后再与主管机关提出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