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公司-營業項目
問: |
我要如何知道所經營之業務,系屬公司登記前必須經主管機關許可,才可從事?如何查詢許可機關? |
答: |
公司所營事業系依經濟部門「公司行號及有限合夥營業項目代碼表」所定細類之代碼登記,其代碼後綴只要是「1」,就代表必須先取得主管機關許可函,才能據以辦理公司登記事宜。 |
問: |
請問營業項目登記有數量限制嗎? |
答: |
沒有數量限制,建議以公司實際營運相關之項目進行登記。 |
問: |
請問營業項目登記的順序會影響實際營運嗎? |
答: |
不會,通常會將主要業務排在前列,次要業務活動列於後面。 |
問: |
請問登記營業項目會與課稅比例有關連嗎? |
答: |
根據實質課稅原則,無論主管機關登記之營業項目種類為何,仍須以實際經濟活動為準。 |
問: |
請問營業項目可以在註冊後增加嗎? |
答: |
可以的,公司可因實際營運需求於公司註冊後再與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