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2024新《公司法》的相关问答(三十八)
问: |
公司作出分立决议后需要做什么? |
答: |
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 |
问: |
公司分立前后的债务如何承担? |
答: |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
问: |
公司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需要做什么? |
答: |
公司应当自股东会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 |
问: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能否用于弥补亏损? |
答: |
公司使用法定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后,仍有亏损的,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弥补亏损。减少注册资本弥补亏损的,公司不得向股东分配,也不得免除股东缴纳出资或者股款的义务。 |
问: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弥补亏损时还需要通知债权人吗? |
答: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弥补亏损时不需要通知债权人,但仍然应当自股东会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三十日内在报纸上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