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2024新《公司法》的相关问答(二十八)
问: |
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能否转让? |
答: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对上市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问: |
什么情况下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
答: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份,公开发行股份的公司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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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
股份有限公司能否收购本公司股份? |
答: |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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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遗失需要做什么? |
答: |
股票被盗、遗失或者灭失,股东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公示催告程序,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股票失效。人民法院宣告该股票失效后,股东可以向公司申请补发股票。 |
问: |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股东资格如何继承? |
答: |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股份转让受限的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