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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務 -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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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纳税信用十类常见扣分情况的相关问答(二)

答え
问: 未按规定期限填报财务报表(按次计算)的处理办法?
答: 扣分明细:纳税人存在逾期填报或逾期未填报财务报表的情形,按次扣3分。
修复标准:如在30日内纠正,修复加分2.4分;如在30日后且本年内纠正,修复加分1.2分;如在30日后且次年纠正,修复加分0.6分。

问: 未在规定时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开立(变更)账号的处理办法?
答: 扣分明细:纳税人未在开立或变更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告,一次性扣5分。
修复标准:如在30日内纠正,修复加分4分;如在30日后且本年内纠正,修复加分2分;如在30日后且次年纠正,修复加分1分。

问: 未按规定期限缴纳已申报或批准延期申报的应纳税(费)款(按次计算)的处理办法?
答: 扣分明细:评价年度内,纳税人已申报或者批准延期申报,未能按照规定期限(或缓缴期限)缴纳应纳税(费)款的情形,按次扣5分。
修复标准:如在30日内纠正,涉及税款1000元以下的修复加分5分,其他的加4分;如在30日后且本年内纠正,修复加分2分;如在30日后且次年纠正,修复加分1分。

问: 至评定期末,已办理纳税申报后纳税人未在税款缴纳期限内缴纳税款或经批准延期缴纳的税款期限已满,纳税人未在税款缴纳期限内缴纳的税款在5万元以下的处理办法?
答: 扣分明细:评价期末,纳税人欠缴税(费)在5万元以下(不含)的情形,一次性扣3分。
修复标准:如在30日内纠正,涉及税款1000元以下的修复加分3分,其他的加2.4分;如在30日后且本年内纠正,修复加分1.2分;如在30日后且次年纠正,修复加分0.6分。

问: 至评定期末,已办理纳税申报后纳税人未在税款缴纳期限内缴纳税款或经批准延期缴纳的税款期限已满,纳税人未在税款缴纳期限内缴纳的税款在5万元以上的(含)的处理办法?
答: 扣分明细:纳税人欠缴税(费)在5万元以上(含)的情形,一次性扣11分。
修复标准:如在30日内纠正,修复加分8.8分;如在30日后且本年内纠正,修复加分4.4分;如在30日后且次年纠正,修复加分2.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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