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ご質問

马来西亚代表处/区域办事处设立Q&A

答え
问:
哪些领域可以在马来西亚设立代表处/区域办事处?
答:
  1. 制造业;
  2. 马来西亚投资发展局(MIDA) 推动的服务业领域,以个案为基础;或
  3. 政府部门和国际组织。

问:
马来西亚代表处/地区办事处可允许进行什么活动?
答:
  1. 收集和分析重要信息或进行与在马来西亚及周边地区投资机会相关的可行性研究;
  2. 规划和协调商业活动;
  3. 鉴定原材料、零配件或其他工业产品的来源;
  4. 开展研究工作和开发产品;
  5. 作为外国公司的关联公司、子公司和代理人在该区域的协调中心;及
  6. 其他不直接涉及实际商业交易的活动。

问:
代表处/区域办事处的驻在期限是多长时间?
答:
代表处/区域办事处的驻在期限至少为两年,具体期限将根据申请者的需求而定。驻在期限届满后可以申请延期,但必须符合最低运营开支的条件。MIDA会对每个申请个案进行综合考量后决定是否批准。

问:
设立代表处/区域办事处需符合哪些等条件?
答:
  1. 办事处/区域办事处的名称必须与母公司一样。
  2. 只能在商业场所代表母公司进行允许的活动。
  3. 最低年度营运开支不得少于马币30万。
  4. 营运资金应来自马来西亚境外。

问:
代表处/区域办事处能否聘用外籍员工?
答: 代表处/区域办事处可聘用外籍员工,但该员工只能在代表处/区域办事处担任管理和技术职位,且基本月薪不得低于马币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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