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コーポレート - 中国

ご質問

关于企业名称登记的相关问答(五)

答え
问:
企业的印章可以使用企业名称的简称吗?
答:
企业的印章、银行账户等所使用的企业名称,应当与其营业执照上的企业名称相同。

问:
企业名称可以转让吗?
答:
企业名称可以依法转让。

问:
如何办理企业名称转让?
答:
企业名称的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企业名称变更登记,并由企业登记机关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企业名称转让信息。

问:
授权其他企业使用本企业名称需要做什么?
答: 企业名称的授权方与使用方应当分别将企业名称授权使用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问:
已登记的企业名称不符合相关规定有什么后果?
答: 企业登记机关发现已经登记的企业名称不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相关规定的,应当依法及时纠正,责令企业变更名称。对于不立即变更可能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企业名称,经企业登记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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