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ご質問

关于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的相关问答(二)

答え
问:
新设立企业需要办理住房公积金登记吗?
答:
新设立的企业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问:
什么情况下需要办理住房公积金注销登记?
答:
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该情况之日起30日内办理注销登记,并自办妥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问:
什么情况下需要办理住房公积金变更登记?
答:
单位合并、分立或单位名称、地址等登记信息发生变更的,应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办理变更登记。

问:
单位雇用的新员工何时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
答: 单位雇用新员工,应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问:
单位应当如何处理员工离职后的住房公积金?
答: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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