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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相关问答(二)

答え
问:
科技成果指标按照什么来评分?
答:
科技成果指标(满分30分)。按企业拥有的在有效期内的与主要产品(或服务)相关的知识产权类别和数量(知识产权应没有争议或纠纷)分档评价。其中:1项及以上Ⅰ类知识产权(30分);4项及以上Ⅱ类知识产权(24分);3项Ⅱ类知识产权(18分);2项Ⅱ类知识产权(12分);1项Ⅱ类知识产权(6分);没有知识产权(0分)。

问:
如果企业满足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企业在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但不满足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那么是否可以在满足其他条件的情况下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
答:
如果不满足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的条件,那么只要满足下列条件中的一项,则可直接确认为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
  1. 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2. 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在前三名
  3. 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4. 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问: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中的企业科技人员是指哪些人员?
答:
企业科技人员是指企业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以及专门从事上述活动管理和提供直接服务的人员,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兼职、临时聘用人员全年须在企业累计工作6个月以上。

问:
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是否可以在税前加计扣除?
答: 自2022年1月1日起,可以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

问:
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是否可以在税前摊销?
答: 自2022年1月1日起,可以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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