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公司- 决算
问: |
什么叫做决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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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
商业应该在每个会计年度终了后2个月内(采历年制的公司就是翌年4月15日)编制好财务报表,而且必须在6个月内,将商业的营业报告书和财务报表,提请商业出资人、合伙人或股东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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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
是不是所有的公司行号都需要办理决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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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
所有以营利为目的,依商业登记法、公司法及其他法律规定设立登记的商业,都需要办理决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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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
外国公司在台分公司也要办理决算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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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
外国公司在台分公司依照外国法律组织登记,在台湾境内设立分公司营业,应该在年度结束后编制财务报表,编制的报表应该要先经过会计师查核签证后,并入总公司财务报表,再依据外国法律合并办理决算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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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
为什么要办理决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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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
商业办理决算的目的,是要让商业投资人确实了解商业目前的经营状况,对公司来说,完成决算程序,就是解除公司负责人及主办会计人员对于本年度会计事务处理上的责任,但有不法或不正当行为的部分,还是要负起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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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
什么是决算书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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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
决算书表是指公司行号每年会计年度终了必须要编制的报表,这些报表还要提请股东同意或股东常会承认后,这些报表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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