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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公司申報責任及期限

新加坡公司申報責任及期限

根據新加坡《公司法》之規定,新加坡私人股份有限公司在存續期間,應每年在限期內召開一次股東周年大會及提交周年申報,編制年度非審計財務報告(如獲豁免)或聘請會計師審計其年度財務報表。

此外,若公司之登記事項,例如公司名稱、註冊資本及董事等事項發生變動,公司應在規定期限之內,向新加坡會計及企業管理局辦理變更登記。

另外,根據新加坡《所得稅法》及《消費稅法》之規定,公司應在其會計年度結束後三個月之內申報估計應稅所得,並於每年11月30日或之前申報企業所得稅。

未按期申報或未按要求規範申報,公司或董事或將面臨罰款或其他違規處罰,為協助公司及董事合規履職,啟源特此整將新加坡私人股份有限公司的常規及法定合規申報義務整理如下:

(1) 公司法規定申報/登記事項
(2) 所得稅法規定申報事項
(3) 消費稅法規定申報事項
(4) 僱主申報責任
(5) 工作簽證變更事項

  1. 公司法規定申報/登記事項

    根據新加坡公司法的規定,登記事項如發生變動,公司須於變更生效後的法定期限內向新加坡會計及企業管理局(Accounting and Corporate Regulatory Authority, ACRA)辦理登記。需要辦理登記之變更事項包括但不限於:

    編號

    登記/申報事項

    申報期限

    備註

     

    1

    法定申報事項

     

    周年股東大會

    財務年度結束後6個月內

     

    周年申報表

    財務年度結束後7個月內

     

    財務報表

    與周年申報表同時提交

     

    2

    特別事項(變更)

     

    公司名稱

    14天之內

    註:

    (1) 法人團體信息包括企業名稱、註冊地址、註冊號碼、股權架構等。

    (2) 個人信息包括姓名、護照號碼、通訊地址、居住地址、郵箱及聯繫號碼等。

    (3) 提名人指委任代理董事或代理股東的實際指示人或幕後人。

     

    註冊辦事處地址

     

    主要/次要經營業務

     

    修訂公司章程(Constitution

     

    註冊資本、實收資本金額;註冊資本貨幣

     

    股份數目(增加或減少股份數目或股份合併)

     

    股份轉讓

     

    董事/代理董事或其個人資料

     

    替代董事或其個人資料(如有)

     

    審計師或其個人資料

     

    公司秘書或其個人資料

     

    數據保護官(Data Protection Officer)或其個人資料

     

    法人團體股東的信息【注1

    個人股東的個人信息【注2

     

    行政總裁(如登記)

     

    財政(會計年度)年結日

     

    實際控制人及其提名人nominator (包括個人信息)1 & 2

    自公司更新其名冊/登記冊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

    公司須在獲悉變更之日起7天內更新其名冊/登記冊

     


  2. 所得稅法規定申報事項

    除了第一段所述公司法規定申報/登記事項,公司也需要根據所得稅法之規定,按時申報及繳納所得稅。具體事項及期限如下表所列。

    編號

    登記/申報事項

    申報期限

    備註

    1

    企業所得稅估計應稅所得

    財務年度結束後3個月之內

    如營業額低於新加坡幣500萬元以及估計應稅所得稅為零,則無需申報

    2

    企業所得稅申報表

    評稅年度1130

    3

    繳納企業所得稅

    評稅通知書發出後1個月之內


  3. 消費稅法規定申報事項

    當公司制應稅銷售額多於新加坡幣100萬元,公司即應於1個月之內辦理消費稅登記,而後需於每個季度後1個月之內辦理消費稅申報。

    編號

    登記/申報事項

    申報期限

    備註

    1

    消費稅納稅人

    應稅銷售額多於新加坡幣100萬元的一個月之內;如屬自願登記,則隨時可以申請辦理登記。

    12個月之銷售額/預計銷售額

    2

    消費稅申報及繳納

    每個會計期結束後的一個月之內

    消費稅會計期通常為每季度一期。例如,第一季度的申報及繳納期限為430

    3

    註銷消費稅登記

    申請必須於符合條件事件發生後30日內向新加坡稅務局提出

    「可以是強制性(當其不再符合資格時),也可以是自願性(若其無須登記時)


  4. 僱主申報責任

    如公司聘有五名或以上僱員,必須於每年3月1日前向新加坡稅務局註冊AIS,申報上一個日曆年度支付給每位僱員的全部僱傭收入(包括獎金、實物福利及股票期權)。

    編號

    登記/申報事項

    申報期限

    備註

    1

    中央公積金賬戶

    當公司聘請首名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員工

    2

    中央公積金供款

    工資支付期後14天之內

    例如,公司支付6月份之工資,則公積金供款需要714日或之前支付。

    3

    員工收入申報(AIS

    每年31日或之前


  5. 工作簽證變更事項

    根據新加坡人力部(Ministry of Manpower, MOM)的法規,所有新加坡工作簽證持有人,個人信息變更後,須於法定期限內向MOM申報並完成信息更新,逾期未更新,可能導致工作準證被暫停、吊銷或面臨處罰。

    法定申報時間

    工作簽證持有人

    主要變更登記事項

    5天內通知

    EP就業准證;SP技術准證;  DP家屬准證; WP工作準證; OnePass海外專才准證;EntrePass創業准證;

    有其他各類工作準證持有者

    姓名

    國籍

    護照信息等任何變更

    婚姻狀況

    居住地址


    除了上述向MOM申報的責任以外,需要特別留意的是,公司應為上述所有持有工作簽證的僱員繳納技能發展稅(Skills Development Levy, SDL),SDL 應由僱主全額承擔,不得從員工薪資中扣除。前述僱員須按新加坡稅務局規定,於每年 3 月 1 日至 4 月 18 日完成上一評稅年度個人所得稅申報,紙質申報截止為 4 月 15 日、電子申報截止為 4 月 18 日。

啓源溫馨提醒:請新加坡公司、董事及全體申報責任人,務必在法定期限內完成各項申報工作。若發生有關信息及事項的變更,敬請及時聯繫啟源協助辦理變更登記,避免產生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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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郵: info@kaizencpa.com
電話: +852 2341 1444
手提電話:+852 5616 4140, +86 152 1943 4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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