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員工轉聘核心是「註銷原許可→申請新許可→變更居留許可→完成入職」,每一步都有明確要求,缺一不可:
第一步:前期核實,築牢合規基礎(入職前)
在發放offer前,務必完成兩項核心核實,從源頭規避風險:
核實候選人原工作許可狀態:確認其已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係,且原單位已按規定辦理《外國人工作許可證》註銷手續(若未註銷,無法啟動新許可申請);
核實候選人材料完整性:提前核對無犯罪記錄證明、體檢證明、護照、學歷證明等核心材料,確認材料真實有效、符合當地政策要求,避免後續因材料問題延誤審批。
第二步:註銷原工作許可(離職後10日內)
此環節由原用人單位主導,HR需主動提醒候選人對接原單位,確保按時完成;
原單位需在員工離職後10日內,向當地外國人工作管理部門提交註銷申請,註銷原《外國人工作許可證》;
HR需同步跟進註銷進度,獲取註銷回執,確認註銷完成,避免因逾期註銷影響後續新許可申請。
第三步:申請新工作許可(註銷完成後)
原許可註銷完成後,HR立即為候選人申請新的《外國人工作許可證》,流程如下:
準備申請材料:包括公司資質證明、聘用合同、候選人個人材料(護照、體檢證明、無犯罪記錄證明等);
線上提交申請:登錄當地外國人工作管理服務平台,填寫信息、上傳材料,提交審核;
跟進審批進度:及時查看審核狀態,若材料有補充要求,第一時間完善,確保審批順利推進。
第四步:變更工作類居留許可(新許可獲批後)
新《外國人工作許可證》獲批後,需同步變更居留許可信息,確保「兩證信息一致」:
HR協助候選人準備變更材料:新工作許可證、護照、居留許可原件、照片等;
向當地出入境管理部門提交變更申請,辦理居留許可信息更新;
領取變更後的居留許可,確認僱主信息與新用人單位一致,至此轉聘流程全部完成,候選人可正式入職。
結合實操經驗,HR在轉聘過程中,最容易在材料、政策、時間銜接上踩坑,以下3類注意事項務必牢記,守住合規底線、提升效率:
- 材料相關
外籍轉聘所需材料均有明確有效期,超期需重新辦理,直接拉長流程,重點關注3類材料:
無犯罪記錄證明:自出具之日起6個月有效,需完成公證、認證,超期需重新辦理;
體檢證明:自體檢完成之日起6個月有效,部分城市要求指定醫院體檢,提前確認當地要求,避免體檢報告無效;
護照:有效期需超過6個月,若護照即將過期,提醒候選人提前換發,否則無法辦理任何許可手續。
- 時間銜接
嚴格把控「10日註銷」底線:原單位必須在員工離職後10日內完成原工作許可註銷,HR需全程跟進,避免逾期;
應對空檔期:若原工作居留許可與新工作許可銜接不上,提醒候選人及時向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停留期」(通常30天),或暫時離境,避免出現非法居留、非法就業。
- 政策相關
拒絕「全國政策統一」誤區:我國每個城市的工簽、居留許可政策均有細微差異,跨城轉聘時,切勿將A城市流程直接套用在B城市,需提前諮詢當地相關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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