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台灣外國專業人才適用勞工退休金制度
台灣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自2026年1月1號起修正施行,從事專業工作的專業人才適用台灣勞工退休金條例之退休金制度(下稱勞退新制),即無論是否取得永久居留身分,即適用勞退新制。僱主應依法按月為員工提繳不低於其每月工資6%之退休金,儲存於台灣勞保局設立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
什麼是外國專業人才呢? 外國專業人才指的是依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4條規定,外國專業人才在台灣從事「專業工作」之外國人(俗稱白領工作者,不包含中階與藍領工作者)。
關於退休金的提繳,除了僱主應按月幫勞工提繳不低於每月工資6%的退休金到個人專戶外,勞工自己也可在每月工資6%範圍內彈性自願提繳退休金。參加自願提繳退休金有三大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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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累積金額,強化退休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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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願提繳金額不計入提繳年度薪資所得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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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願提繳金額每年也可參與分配投資運用收益,請領時如低於依當地銀行2年定期存款利率所計算的保證收益,將由國庫補足。
台灣勞退新制的請領條件為勞工年滿60歲,工作年資未滿15年者,請領一次退休金;工作年資滿15年以上者,選擇請領月退休金或一次退休金。有關請領條件的工作年資,是以實際提繳退休金的年資予以累積計算,不會因為轉換工作而中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