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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本地公司年度申報逾期罰款

新加坡本地公司年度申報逾期罰款

本地公司必須向會計與企業監管局(ACRA)提交年度申報表(AR),以確保公司記錄準確且及時更新。

申報截止日期:(i) 私人公司 - 財務年度結束後 7 個月內; (ii) 上市公司 - 財務年度結束後 5 個月內。提交年度申報表前,公司必須已召開年度股東大會(AGM),或已合法免除 AGM 相關要求。

年度申報表包含公司的主要信息,例如註冊地址、主要業務活動、董事及公司秘書資料、股本,以及財務報表(如適用)。提交的所有信息在提交時必須準確無誤。

逾期申報罰款:

逾期時長

罰款

不超過 3 個月

新加坡幣300元

超過 3 個月

新加坡幣600元


逾期申報可能導致執法行動、可能的傳票,並可能影響公司開展業務交易的能力,嚴重情況下可能導致公司被註銷。董事有責任確保年度申報表按時、準確提交,這是其法定義務的一部分。公司應與公司秘書服務提供商緊密合作,以確保遵守《公司法》的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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