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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服務 - 中國

問題

北京醫療器械經營2026新規

答案
問: 申請第二類醫療器械經營備案必須現場核查嗎?
答: 不再“必查”,改為“必要時”開展,僅對高風險或有投訴舉報的企業啟動現場檢查,常規備案實現即報即備。

問: 申請第三類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質量負責人必須全職嗎?
答: 質量負責人須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並連續繳納社保6個月以上,兼職或掛靠將直接導致許可不予通過。

問: 經營第三類醫療器械,經營場所和庫房面積有硬性要求嗎?
答: 有明確要求,第三類醫療器械經營場所使用面積不得少於30平方米,庫房使用面積不得少於40平方米,且庫房需獨立設置,不得與其他企業共用。

問: 申請第二類醫療器械經營備案是當場就能辦結嗎?
答: 材料完整合規的可當場審核通過並完成備案,備案後3個月內藥監部門會按需開展現場核查,不符合要求的將責令整改或取消備案。

問: 申請第三類醫械經營許可的辦理時限是多久?
答: 區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自受理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完成材料審核和現場檢查,20個工作日內作出許可決定,整改時間不計入審核時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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