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疗器械经营2026新规
| 问: |
申请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必须现场核查吗? |
| 答: |
不再“必查”,改为“必要时”开展,仅对高风险或有投诉举报的企业启动现场检查,常规备案实现即报即备。 |
| 问: |
申请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质量负责人必须全职吗? |
| 答: |
质量负责人须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兼职或挂靠将直接导致许可不予通过。 |
| 问: |
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场所和库房面积有硬性要求吗? |
| 答: |
有明确要求,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场所使用面积不得少于30平方米,库房使用面积不得少于40平方米,且库房需独立设置,不得与其他企业共用。 |
| 问: |
申请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是当场就能办结吗? |
| 答: |
材料完整合规的可当场审核通过并完成备案,备案后3个月内药监部门会按需开展现场核查,不符合要求的将责令整改或取消备案。 |
| 问: |
申请第三类医械经营许可的办理时限是多久? |
| 答: |
区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核和现场检查,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整改时间不计入审核时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