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請領遺屬年金給付
| 問: |
配偶年滿多少歲可以請領遺屬年金?有什麽條件? |
| 答: |
必須在被保險人死亡當日婚姻關系仍存在,且婚姻累計已達1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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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 |
領有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證明的配偶是否可請領遺屬年金? |
| 答: |
可以,但配偶必須沒有工作或沒有參加社會保險。 |
| 問: |
配偶扶養在學中的子女,可以領遺屬年金嗎? |
| 答: |
可以,只要扶養的子女未成年,或是成年、25歲以下,在學中且每個月的工作收入沒有超過最低工資。 |
| 問: |
原本在請領遺屬年金的配偶,什麽情形會停發遺屬年金? |
| 答: |
如果原本符合的條件已經消失,而且也不符合其他條件,遺屬年金就會停發。 |
| 問: |
如果配偶符合請領條件,有什麽情形會停發遺屬年金? |
| 答: |
配偶如果有下列情況之一,遺屬年金也會停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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